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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主任律师张树清、律师张秀代理的股权转让纠纷大获全胜!

       我所主任律师张树清、律师张秀代理的一审原告(二审被上诉人)蒋某某与一审被告(二审被上诉人)李某某、杨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,我方蒋某某的代理人,一审法院全部支持我方的诉求,二审法院也驳回上诉人李某某、杨某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,可谓大获全胜,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,体现了律师的专业水平及价值所在,真正诠释了律师三大职责(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)的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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